互联网ICP采集系统
请填写真实、详细、有效的信息,请确保手机、电话畅通,以便您完成备案手续的办理。我司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信息。
 
构建诚信、合法、安全网络,在提交国家工信部备案信息之前,请确认您(您单位)已明确公安网监备案的相关要求,并于开办网站后30日内进行公安备案!
公安备案详情请查阅我司备案说明或登录国家公安备案系统
在线提交网站备案信息(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,如报虚假信息或信息不详,将不予报备。以下信息我司将严格审核。)
业务类型:* 独立服务器 虚拟机 独立主机,请选择独立服务器;虚拟机用户请选虚拟机。
服务器IP:* 请填写在我司需备案的服务器IP
网站域名:* 域名所有者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并且已实名!多个域名用分号分隔,域名未获备案号前请勿解析。
网站名称:* 请填写您将开办的网站名称(不能以“中国**”命名)
按网站名称是否与公司类似为准,单位性质网站请必须单位名义提交
主办单位名称:* 主办者为公司(含个体工商户)请填写全称
主办单位性质:* 公司(含个体户)  个人 单位类网站请以公司名义提交(含个体户如实体店、网店)
营业执照号:* 营业执照号(统一信用代码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)
单位规模:* 选填(0-10人;10-50人;50-200人;200人以上)
说明:请按说明准备如下扫描件后统一上传提交。
公司营业执照:*
身份证:*
网站负责人身份证:
主办单位详细地址:*
主办单位详细地址:* 请详细到村、路、大厦、几栋/座、门牌号等(现办公地址、住址)
法人姓名:* 请填写个人姓名,与快递资料一致。
法人身份证详细地址:* 请填写与身份证相符的地址
法人身份证号:* 身份证号码,与快递资料一致。
法人手机号码:* 移动/联通/189(必须为手机号码,工信部将回访核实),与上述联系人对应,必须为主办单位当地手机号码
应急联系人手机号:* 移动/联通/189(必须为手机号码,工信部将回访核实),不能与法人手机号码相同
主办单位的办公电话:* 请填写固定电话(如0755-88848868,工信部将回访核实),与上述联系人对应
法人电子邮箱:* 电子邮箱(申请备案结果将会发送到此邮箱地址)
联系QQ: 为方便联系请填写QQ号码,以便我们更快联系到您
邮政编码:* 请输入邮政编码
公安网监备案
是否已有公安网监备案:* 未备案  已备案 公安网监注册网站:http://www.beian.gov.cn
选填信息 (以前曾在工信部注册过会员的或已有备案号的请填写;如未曾备过,则不需要填写以下两项。
注意事项:如果原已有备案号但接入商不是互联时空公司,则必须填写,由本司修改接入商,否则将会被原接入商注销备案号。)
ICP用户名: 已经备过案请填写
ICP备案号: 已经备过案请填写
ICP密码: 已经备过案请填写
     
注意事项一:
1、备案主体以前在工信部提交过备案,请备案通过的网站域名做好主页底部备案编号的悬挂和链接至www.miitbeian.gov.cn 更多说明请点击
注意事项二:(你所提交的资料工信部、备案部门将必定进行回访,请确认)
1、我已到网站接入商进行现场拍照。
2、的手机、固话、办公地址是真实有效的,可以找到本人的。
3、所提交的E-mail及相关证件是真实有效的。
4、如有变更联系方式,我将及时告知接入服务商,以便修改备案信息
我已阅读并知悉以上提交到国家工信部的信息确认真实有效
我已知悉公安网监备案的相关要求,并于开办网站后30日内进行公安备案,如没提交愿承担一切责任!(点此进入公安备案)